关于调整部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
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,切实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,规范行政权力运行。按照《甘肃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》规定,组织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行政职权的新增、取消、调整等情况,提出了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意见。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,市委编办规范性审查、办务会议审定同意,决定对部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情况
本次权责清单调整涉及8个单位,357项权责事项,其中:新增92项、取消21项、调整事项类型6项、调整事项名称53项、调整实施依据182项、调整追责情形2项、整合事项1项。调整后全市32个部门(单位)共有权责事项4397项,责任事项25390项,追责情形30509项。具体情况如下:
(一)新增事项92项,其中主项57项,子项35项。具体为:华亭市交通运输局新增子项3项,华亭市民政局新增主项2项,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增主项53项、子项32项,华亭市农业农村局新增主项2项。
(二)取消事项21项,其中主项20项,子项1项。具体为:华亭市交通运输局取消主项1项,华亭市卫健局取消主项1项,华亭市公安局取消主项1项,华亭市自然资源局取消主项1项,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消主项14项,华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消主项1项,华亭市农业农村局取消主项2项。
(三)调整事项229项(主项191项,子项38项)。
1.调整事项类型的6项(均为主项)。具体为:华亭市公安局调整2项,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1项,华亭市农业农村局调整3项。
2.调整事项名称的53项(主项23项,子项30项)。具体为:华亭市公安局调整主项1项,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主项13项、子项30项,华亭市农业农村局调整主项9项。
3.调整实施依据的事项167项(主项159项,子项8项)。具体为:华亭市公安局调整主项1项,华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主项5项,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主项144项、子项8项,华亭市农业农村局调整主项3项,华亭市自然资源局调整主项6项。
4.调整追责情形的事项2项(均为主项)。华亭市农业农村局调整2项。
5.整合事项1项。华亭市自然资源局根据“多规合一”要求,将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”和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”两项整合为1项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相关部门请对照《华亭市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调整权责清单目录》及时将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,并按照最新的权责清单执行。
2.有自建网站的市直部门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在网站进行发布,发布形式由各部门自定,既可为Excel表格,也可为PDF扫描件。
3. 各部门权责清单不得擅自调整修改,如各部门权责清单有新增、取消和调整等情况,请及时提出动态调整意见,以正式文件报市委编办审核确认后予以调整执行。
附件:华亭市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调整权责清单目录
中共华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