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亭县编办认真学习贯彻《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》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6-11-18 】 【选择字号:

新修订的《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颁布实施后,华亭县编办根据平凉市编办《关于认真做好<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>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平机编办发〔201665号)精神,把学习《规定》与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结合起来,与学习机构编制法规结合起来,积极学习宣传,全面贯彻落实,努力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。

一是认真学习,吃透精神,提高业务能力。将《规定》列为业务学习重点内容,组织全办干部集中时间认真学习,并结合工作实际展开业务讨论,重点对新增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限、相关印鉴备案、章程制定、年度报告公示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核查及绩效考评、事业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、事业单位违规处罚措施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,吃透了精神,掌握了要领,提升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。  

二是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,形成工作合力。及时转发文件,要求全县事业单位将《规定》列入业务学习重点,全面掌握《规定》重要内容和要求。充分利用编制网站、QQ群、微信华亭发布等网络平台,加大对《规定》的宣传推介。同时利用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,对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学习《规定》情况予以督促检查,拓宽了宣传面,扩大了影响力,使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得到保障。

三是严格执行,规范登记,提升管理水平。按照《规定》的要求,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坚持三个严格:一是严格事业单位及法人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的条件、程序和时限要求,规范登记;二是严格落实法人年度报告公示、印鉴备案、印章管理等制度,认真贯彻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》,深入实地对登记事项、业务活动、资质、是否依法按时申请变更登记、资产管理、法人证书及印章管理应用等情况进行核查,加强监督检查;三是严格依法处理,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凡出现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,不按照规定申请变更、注销登记,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,有抽逃开办资金,法人证书和印章使用管理不当的,警告、责令后,逾期不改的,按照《规定》依法撤销登记并收缴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及单位印章,并在县机构编制网予以公示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